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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执行执行其他(2021)黔0221执保3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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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221执保348号
  • 案件名称

    财产保全执行执行其他
  • 审理法院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六盘水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 案件缘由

    民事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结案报告(2021)黔0221执保348号申请保全人贵州正能电气有限公司,住贵州省贵安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南部园区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91076029408R。法定代表人:朱延军。被保全人贵州三都永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三合镇老虎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32MA6DKETB1R。法定代表人:曾洪超。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由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黔0221民初3633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保全人于2021年9月16日向本院申请网络查控冻结被保全人贵州三都永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2021年9月16日我院受理立案,立案号为:(2021)黔0221执保348号,保全标的为1500000元。本院在执行保全过程中,于2021年9月17日对被保全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经查被保全人贵州三都永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银行存款,本院于2021年9月17日进行冻结。至此,本案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特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报结案。承办人彭江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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