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守义、王二军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陕0881执30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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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881执3064号案件名称
吴守义、王二军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陕西省神木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吴守义;王二军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881执3064号吴守义、王二军:申请执行人吴守义与王二军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陕0881民初592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本案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已主动偿还全部还款义务,其他执行申请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申请执行费660元已缴纳,本案至此执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被执行人王二军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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