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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华南、姜其飞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6执28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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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626执2871号
  • 案件名称

    姜华南、姜其飞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贵州省德江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姜华南;姜其飞;姜其飞/姜华南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2021)黔0626执2871号姜其飞/姜华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本院在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姜华南与被执行人姜其飞抚养费一案(2021)黔0626民初569号民事判决书过程中,被执行人姜其飞已履行9050元(支付抚养费9000元、负担执行费50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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