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吉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李飞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26执7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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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426执784号案件名称
祁东县吉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李飞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祁东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祁东县吉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李飞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26执784号李飞、祁东县吉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李飞申请祁东县吉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案,经被执行人祁东县吉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354,4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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