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某、张某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04执17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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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04执1722号案件名称
岳某、张某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岳某;张某案件缘由
物权保护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04执1722号岳某:张某:申请执行人岳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21)苏0804民初285号调解书,岳某请求法院协助办理淮安市淮阴区喜利达名苑25幢一单元302室房屋产权登记及过户手续。本院立案执行后已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费已由岳某交纳。至此,本案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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