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柳芳、任冬梅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晋0502执20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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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晋0502执2087号案件名称
焦柳芳、任冬梅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5 0:00:00当事人
焦柳芳;任冬梅;山西山西优品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晋城太行路店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晋0502执2087号焦柳芳、山西山西优品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晋城太行路店、任冬梅:本院在申请执行人焦柳芳与被执行人山西山西优品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晋城太行路店、任冬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晋0502民特76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山西山西优品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晋城太行路店、任冬梅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至此,本院(2021)晋0502执2087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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