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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管辖管辖决定书(2021)晋08刑辖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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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晋08刑辖83号
  • 案件名称

    师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管辖管辖决定书
  • 审理法院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运城市
  • 案件类型

    管辖案件
  • 审理程序

    刑事管辖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师某某
  • 案件缘由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二十七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指定管辖决定书 (2021)晋08刑辖83号 夏县人民法院: 关于夏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师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指定你院将该案移送万荣县人民法院审判。你院接到此决定书后,即办理有关移送事宜,并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夏县人民检察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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