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卓聪、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4执1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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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04执1186号案件名称
艾卓聪、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艾卓聪;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志街支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支行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4执1186号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支行、艾卓聪:关于申请执行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支行与被执行人艾卓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吉0104民初2645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本院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并将执行款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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