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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汇中、李毅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726执1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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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726执1141号
  • 案件名称

    唐汇中、李毅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石门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唐汇中;李毅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湘0726执1141号申请执行人:唐汇中,男,土家族。被执行人:李毅,男,汉族。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唐汇中与被执行人李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唐汇中与被执行人李毅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21)湘0726执1141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闫志辉审判员  杨年彩审判员  钟建平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王昔魁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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