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双清区包装印刷物资经营部、罗长林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24执9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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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524执903号案件名称
邵阳市双清区包装印刷物资经营部、罗长林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隆回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邵阳市双清区包装印刷物资经营部;罗长林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4执903号邵阳市双清区包装印刷物资经营部、罗长林:邵阳市双清区包装印刷物资经营部与罗长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5日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罗长林现已将(2021)湘0524民初143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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