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仲良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5执保8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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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05执保864号案件名称
陈仲良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陈仲良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5执保864号陈仲良:本院执行的申请保全人陈仲良与被保全人张利囯借款合同纠纷保全一案,被保全人名下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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