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素丽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0)辽0381执43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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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0)辽0381执4376号案件名称
刘素丽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海城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海城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刘素丽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海城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辽0381执4376号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赵楠、侯波、刘素丽、侯子阳、海城市富豪大酒店有限公司、海城市大富豪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赵楠、侯波、刘素丽、侯子阳、海城市富豪大酒店有限公司、海城市大富豪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4411346.2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李冬明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朱思奇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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