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坦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苟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07执7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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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407执764号案件名称
安徽坦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苟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衡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安徽坦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苟某某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07执764号苟某某、安徽坦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苟某某申请安徽坦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审判员 杨国志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王燕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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