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迪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81执4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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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381执4288号案件名称
王迪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新沂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王迪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81执4288号王迪永:被执行人王迪永罚金一案,立案执行标的2500元,现已执行到位2500元。至此,(2021)苏0381刑初221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被执行人王迪永应负罚金义务已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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