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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翠侠、张茹萍等人格权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1324执33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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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1324执3396号
  • 案件名称

    吴翠侠、张茹萍等人格权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泗洪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吴翠侠;张茹萍;张奇;王家明
  • 案件缘由

    人格权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1324执3396号吴翠侠、张茹萍、张奇、王家明:申请执行人吴翠侠、张茹萍、张奇与被执行人王家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要求被执行人支付15000.00元,本院立案受理后被执行人全额自动履行了本案债务。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泗洪县人民法院(2021)苏1324民初348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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