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立梁、张孝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22执1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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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422执1187号案件名称
何立梁、张孝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衡南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何立梁;张孝春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22执1187号何立梁、张孝春:2021年9月16日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何立梁与被执行人张孝春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强制扣划了被执行人张孝春的银行存款32004元,被执行人张孝春主动向本院交纳了执行标的款19342元,合计51346元。本院已将执行标的款50686元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何立梁,开具了被执行人张孝春执行费660元。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何立梁向本院递交了执行完毕结案申请书,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衡南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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