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章俊与重庆远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渝0118民初8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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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渝0118民初8195号案件名称
罗章俊与重庆远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重庆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罗章俊;重庆远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渝0118民初8195号原告:罗章俊,女,1966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永川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安琪,重庆岩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重庆远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永川区文昌路89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0661924551。法定代表人:何鹏,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惬,男,公司员工。原告罗章俊与被告重庆远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罗章俊自愿申请撤诉,是对其权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罗章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罗章俊负担。审 判 员 杨 茜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书 记 员 石长清1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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