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尹鹏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422执1163号之一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422执1163号之一
  • 案件名称

    尹鹏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衡南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尹鹏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湘0422执1163号之一被执行人:尹鹏,男,1989年5月30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湖南省常宁市。本院在执行衡南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移送执行被执行人尹鹏追缴违法所得一案中,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通过线上、线下查询了金融、房管等部门,被执行人尹鹏目前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本案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湘0422刑初87号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罗立明审判员  王一国审判员  谭子山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刘丽娉 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