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21)浙0481执35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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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481执3590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海宁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海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袁欣;李后明案件缘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海 宁 市 人 民 法 院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21)浙0481执3590号申请执行人:袁欣被执行人:李后明 关于本院执行的(2021)浙0481执3590号案件,即申请执行人袁欣与被执行人李后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0)浙0481民初6581号民事调解书,已于2021年9月22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承办人:朱卫星联系电话:0573-87679597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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