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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实施类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21)浙0481执35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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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481执3590号
  • 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海宁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海宁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袁欣;李后明
  • 案件缘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海 宁 市 人 民 法 院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21)浙0481执3590号申请执行人:袁欣被执行人:李后明 关于本院执行的(2021)浙0481执3590号案件,即申请执行人袁欣与被执行人李后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0)浙0481民初6581号民事调解书,已于2021年9月22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承办人:朱卫星联系电话:0573-87679597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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