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0624执24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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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624执2431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昌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昌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许桑军;新昌县人民法院案件缘由
财产刑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624执2431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绍新刑初字第字第238号刑事判决书,于2021年6月10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许桑军盗窃罪罚金刑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已经自动履行人民币100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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