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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新焕、崔行刚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鲁0124执保6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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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0124执保606号
  • 案件名称

    丁新焕、崔行刚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平阴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平阴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丁新焕;崔行刚;姜丙来;肖芝广;肖芝胜;崔存胜;丁泽涛;孙乐才;王鑫;山东平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财 产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0124执保606号山东平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山东平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丁新焕、崔行刚、姜丙来、肖芝广、肖芝胜、崔存胜、丁泽涛、孙乐才、王鑫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我院作出(2013)平执字第451、80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冻结被申请人在银行存款共计60万元。依据上述民事裁定书我院依法对裁定内容采取了保全措施,现已实施完毕,保全结果为: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0元。本案现已结案,结案方式为:无标的实施保全。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注:请及时将本通知书递交给诉讼案件的主审法官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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