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于某、张颖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2执保371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102执保3710号案件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于某、张颖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于某、张颖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2执保3710号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于某、张颖财产保全一案,现依申请人申请,本案现已保全完毕。特此证明审 判 员 刘强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代 寻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于淑红、史占中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吉0113执保1930号 下一篇 莫遵义、刘冬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422执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