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民、苗文孝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关于苗文孝申请执行韩建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结案通知书(2021)陕0203执4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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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203执420号案件名称
韩建民、苗文孝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关于苗文孝申请执行韩建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铜川市案件类型
其他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韩建民;苗文孝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 (2021)陕0203执420号 苗文孝、韩建民:苗文孝申请执行韩建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苗文孝的权益已全部得到实现,本案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作出的(2021)陕0203民初426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现已执行完毕,于2021年9月24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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