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国、王春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03执17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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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03执1740号案件名称
王正国、王春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王正国;王春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03执1740号申请执行人王正国与被执行人王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执行款、诉讼费共计6050元,申请人同意结案。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803民初4053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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