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越劳务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213执恢4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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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213执恢425号案件名称
孙越劳务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大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孙越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恢 复 执 行 通 知 书(2021)辽0213执恢425号孙越:申请执行人张中山与孙越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8日作出(2020)辽0213民初352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9月17日依法恢复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现令你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申请执行费,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通知。办案人:杨晓红书记员 :李鑫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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