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龙与被执行人李家翠;陈军不当得利纠纷;刘海龙;陈军;李家翠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821执13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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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821执1394号案件名称
刘海龙与被执行人李家翠;陈军不当得利纠纷;刘海龙;陈军;李家翠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慈利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慈利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刘海龙与被执行人李家翠;陈军不当得利纠纷;刘海龙;陈军;李家翠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821执1394号刘海龙、陈军、李家翠:申请执行人刘海龙与被执行人李家翠、陈军不当得利纠纷,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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