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井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322执恢4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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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322执恢488号案件名称
白井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建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建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白井花案件缘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建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322执恢488号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家支行(申请执行人)、白井花、刘云国、刘海涛、高瑞连、李学文(被执行人):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家支行与白井花、刘云国、刘海涛、高瑞连、李学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994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本金、利息及诉讼费合计104920.00元。本院已于2020年5月29日将该款转付给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家支行(申请执行人)。至此,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家支行(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辽1322执2093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人 :金向东书记员 :刘英鹏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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