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0182执13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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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182执1340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建德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建德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林官富;蔡红祥案件缘由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建 德 市 人 民 法 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182执1340号林官富、蔡红祥:申请执行人林官富与被执行人蔡红祥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2020)浙0182民特1114号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林官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6月23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300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蔡红祥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182执1340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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