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孝功、陈光平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苏0804执13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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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04执1369号案件名称
左孝功、陈光平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左孝功;陈光平案件缘由
追偿权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苏0804执1369号申请执行人左孝功,男,1969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淮安市淮阴区。被执行人陈光平,男,1965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住淮安市淮阴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左孝功与被执行人陈光平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苏0804执136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夏 明审 判 员 邵海州审 判 员 赵传豹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法官助理 杜 浩书 记 员 吴冬玲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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