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祁玉敬、赵金中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728执1201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1728执1201号
  • 案件名称

    祁玉敬、赵金中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遂平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遂平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祁玉敬;赵金中
  • 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728执1201号祁玉敬、赵金中:祁玉敬与赵金中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000.00元。至此,祁玉敬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1728民初163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