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82执77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482执779号案件名称
彭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常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彭某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82执779号被执行人:彭某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彭某罚金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彭某主动履行义务,将执行款汇入本院指定的银行账户,现该案已全部执行到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执 行 员 尹 斌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法官助理 邝振艺书 记 员 徐利波 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安徽中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陈俊忠申请保全案件、追偿权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皖0827执保1664号 下一篇 孙延龙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682执2098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