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县城市管理局、吉木作姑莫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3433执6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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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3433执624号案件名称
冕宁县城市管理局、吉木作姑莫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冕宁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冕宁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冕宁县城市管理局;吉木作姑莫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冕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3433执624号吉木作姑莫、冕宁县城市管理局:吉木作姑莫与冕宁县城市管理局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600元,执行费5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600元。本院已于2021年8月30日将该款转付给吉木作姑莫,执行费已转付财政。至此,吉木作姑莫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3433民初1236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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