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海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新2901执保245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新2901执保2450号案件名称
刘俊海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阿克苏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刘俊海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2021)新2901执保2450号刘俊海: 本院根据你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已作出(2020)新2901民初420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并依裁定保全了被申请人刘俊美的以下财产(具体详见附表)。为此,你若需要续行原保全措施的,必须在保全期限届满三十日之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书面申请,否则,因逾期提出申请而导致上述保全措施自动失效的法律后果,由你承担。 特此通知。 二0二一年九月月二十七日 (请在申请执行本案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时提交本件) 附表: 序号权利人保全财产事实保全措施时间保全期限保全到期日1刘俊美
查封、冻结交通银行乌鲁木齐新医路支行存款6939元,实际控制0元(轮候冻结)。2021年09月26日十二个月2022年09月26日2刘俊美
查封、冻结工行新疆阿克苏南大街支行存款6939元,实际控制0元(轮候冻结)。2021年09月26日十二个月2022年09月26日3刘俊美
查封、冻结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库木巴什支行存款6939元,实际控制0元(轮候冻结)。2021年09月27日十二个月2022年09月26日4刘俊美
查封、冻结中国银行阿克苏地区分行营业部存款6939元,实际控制0元(轮候冻结)。2021年09月26日十二个月2022年09月26日5刘俊美
查封、冻结工行新疆乌鲁木齐昆仑路支行存款6939元,实际控制0元(轮候冻结)。2021年09月26日十二个月2022年09月26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周新湘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司法拘留司法制裁决定书(2021)湘1028司惩21号 下一篇 宿迁市新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清算组强制清算强制清算与破产裁定书(2021)苏1302强清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