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彬、高志毅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802执恢5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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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802执恢544号案件名称
李书彬、高志毅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白城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李书彬;高志毅;柳军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802执恢544号李书彬、高志毅、柳军:李书彬、高志毅与柳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82886.4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82886.48元。至此,李书彬、高志毅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0802刑初330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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