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辉、王熙竹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4执保207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104执保2071号案件名称
王国辉、王熙竹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王国辉;王熙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长春市盛通建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吉林省吉联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立安工贸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4执保2071号申请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与被申请人长春市盛通建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吉林省吉联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立安工贸有限公司、王国辉、王熙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吉0104财保3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被申请人吉林省立安工贸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现已保全完毕。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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