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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可可、临沂春旭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03执22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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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803执2279号
  • 案件名称

    陈可可、临沂春旭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陈可可;临沂春旭食品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03执2279号申请执行人陈可可与被执行人临沂春旭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执行款、诉讼费共计67172.5元,余款申请人全部放弃并同意结案。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803民初1229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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