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艾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首次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湘0602执444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602执4448号案件名称
岳阳艾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首次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岳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岳阳艾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案件缘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02执4448号岳阳艾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本院执行的岳阳艾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申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已自动履行,执行案款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吉林筑石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纪云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吉0204民初5578号 下一篇 延峰、张正阳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陕0826民初22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