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1122执恢20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浙1122执恢206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缙云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缙云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赵伟洪;张军;吕岳平;田顺标案件缘由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 省 缙 云 县 人 民 法 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1122执恢206号赵伟洪、张军、吕岳平、田顺标:申请执行人赵伟洪与被执行人张军、吕岳平、田顺标(2021)浙1122执恢206号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2021年9月1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辛月虎、胡新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826执保711号 下一篇 余庆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陆恩会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2021)黔0329民特2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