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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集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孙秀珍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521执15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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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黑0521执1519号
  • 案件名称

    黑龙江集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孙秀珍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集贤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黑龙江集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孙秀珍
  • 案件缘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521执1519号黑龙江集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孙秀珍:申请执行人黑龙江集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孙秀珍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依据[2019]双仲(裁)字第(370)号裁决。现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及裁决确定的给付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申请执行人债权全部实现,本案已执行完毕。执行费1118元被执行人已缴纳,本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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