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富军、杨昌易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225执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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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225执468号案件名称
蔡富军、杨昌易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会同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会同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蔡富军;杨昌易;仇健;蔡元科;林猛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225执468号蔡富军、杨昌易、林猛、蔡元科、仇健:申请执行人蔡富军、杨昌易、林猛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蔡元科、仇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被执行人蔡元科、仇健已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自动履行完毕,据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特通知如下:本院(2021)湘1225执468号申请执行人蔡富军、杨昌易、林猛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蔡元科、仇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按自动履行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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