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辉、长春市二道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5执81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105执810号案件名称
王建辉、长春市二道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王建辉;长春市二道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5执810号长春市二道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王建辉: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长春市二道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建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将欠款全部给付完毕。现本院作出的(2019)吉0105民初218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作出的(2019)吉0105民初218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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