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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璐璞商贸有限公司、淄博大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鲁0306执保4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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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0306执保483号
  • 案件名称

    利津璐璞商贸有限公司、淄博大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淄博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利津璐璞商贸有限公司;淄博大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山东诚祥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扬州云控商贸有限公司;河北引绪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菲尼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票据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鲁0306执保483号申请人:利津璐璞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津街道枣园村集贸市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22MA3PU2UX5H。法定代表人:王向红,经理。被申请人:淄博大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周隆路224号B1-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6MA3MPCE19U。被申请人:山东诚祥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周隆路224号龙马不锈钢市场C1-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6MA3MP5GD05。法定代表人:高少华,职务:经理。被申请人:扬州云控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扬州市江都区扬州新东方国际五金城Z区9幢111、11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MA2094YT4C。法定代表人:张希武,经理。被申请人:河北引绪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廊坊市广阳区九州镇南务村南口路东1-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3MA09YCN85C。法定代表人:王卉,经理。被申请人:北京菲尼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6层640-35E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625902039C。法定代表人:白雨,经理。申请人利津璐璞商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淄博大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山东诚祥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扬州云控商贸有限公司、河北引绪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菲尼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3日作出(2021)鲁0306民初29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淄博大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山东诚祥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扬州云控商贸有限公司、河北引绪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菲尼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的存款103320.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淄博大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山东诚祥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扬州云控商贸有限公司、河北引绪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菲尼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的存款103320.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书立即执行。审判员  陈方力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书记员  侯庆智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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