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世坤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承德宏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826执保7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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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826执保752号案件名称
河北世坤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承德宏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丰宁满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承德宏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财产保全承德宏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826执保752号关于河北世坤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021年9月23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承德宏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要求如下:对被申请人承德宏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予以保全。经查将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对被申请人承德宏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的04×××55账户;河北农村商业银行的52×××70、52×××94账户予以保全完毕。依据当事人申请,我院已向银行申请冻结1400000.00元,实际共冻结账户可用金额0元。(冻结期限:2021年9月25日至2022年9月25日)经查将不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被申请人在河北农村商业银行的52×××03账户已注销,账户不存在无法予以冻结;中国农业银行的50×××76账户为保证金账户无法予以冻结、50906001040028030、50906001040026570、50906001040016191、50906001040010970、50×××12账户冻结交易调用失败无法予以冻结。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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