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奎、胡小勇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02执2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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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502执2269号案件名称
李兴奎、胡小勇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泸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李兴奎;胡小勇;泸州市云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02执2269号李兴奎与泸州市云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胡小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3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145元,其中,本金10000元,执行费145元,余下6300元及利息,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至此,李兴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0502民初75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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