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陈某某、陈某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陕0722民初2736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722民初2736号
  • 案件名称

    陈某某、陈某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陕西省城固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陈某某;陈某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陕0722民初2736号原告:陈某某,男,汉族,住广东省番禺区石楼镇。被告:陈某,男,汉族,住陕西省城固县龙头镇。原告陈某某与被告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2日向原告送达了预交诉讼费通知书,原告陈某某至今未按照通知的规定交纳诉讼费,亦未提交缓交、减交、免交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 判 员  李 优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法官助理  孙光然书 记 员  赵 云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