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牛山镇心里话烟酒行、刘洪井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722执38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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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722执3869号案件名称
东海县牛山镇心里话烟酒行、刘洪井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东海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东海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东海县牛山镇心里话烟酒行;刘洪井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东海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722执3869号申请执行人:东海县牛山镇心里话烟酒行被执行人:刘洪井申请执行人东海县牛山镇心里话烟酒行与刘洪井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给付义务8516元(执行标的8466元,执行费50元)。至此,(2021)苏0722执3869号案件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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