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博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志华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821执121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821执1212号案件名称
镇赉县博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志华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镇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镇赉县博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志华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821执1212号张志华:本院在执行镇赉县博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张志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1)吉0821执1212号,被执行人张志华已全部履行完毕,至此(2021)吉0821民初145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已于2021年9月29日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闫伟伟罚金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豫1025执恢1439-1号 下一篇 河南新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闯银行卡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豫0184执3957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