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郑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63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634号案件名称
王某、郑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王某;郑某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634号王某、郑某:王某与郑某婚姻家庭纠纷执行一案,在本院执行过程中,本院作出的(2020)吉0112民初752号调解书所确定的,郑某应承担的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抚养费6000元部分,郑某已全部给付完毕,故本院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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