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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郑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6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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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634号
  • 案件名称

    王某、郑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王某;郑某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634号王某、郑某:王某与郑某婚姻家庭纠纷执行一案,在本院执行过程中,本院作出的(2020)吉0112民初752号调解书所确定的,郑某应承担的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抚养费6000元部分,郑某已全部给付完毕,故本院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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