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机关铁岭县人民法院与曹宝权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221执1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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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221执1263号案件名称
移送机关铁岭县人民法院与曹宝权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铁岭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铁岭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移送机关铁岭县人民法院与曹宝权案件缘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铁岭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221执1263号移送机关铁岭县人民法院:曹宝权:移送机关铁岭县人民法院与曹宝权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7日将该款上缴国库。至此,铁岭县人民法院移送执行执行的(2021)辽1221刑初184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池金奎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徐 晶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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