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英其、黄俊杰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681执7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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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681执768号案件名称
周英其、黄俊杰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汨罗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汨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周英其;黄俊杰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3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湘0681执768号申请执行人:周英其,男,1988年出生,汉族,湖南省汨罗市人,住湖南省汨罗市。被执行人:黄俊杰,男,1978年出生,汉族,湖南省衡南县人,住湖南省衡南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周英其与被执行人黄俊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汨罗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周英其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本院于2021年5月6日立案执行。因本案被执行人至今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4条第(3)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湘0681执768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王凤鸣审 判 员 贺志平人民陪审员 林 锦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书 记 员 蔡 俊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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